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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by Julius Han under on 下午4:59

騎上國道,王幸男提案放寬大型重機路權
Published: 2010-03-03 06:23 PM

(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)
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今天說,多數國家給予大型重型機車等同小汽車路權,只有台灣還在限制
因此他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,讓紅牌大型重機得行駛高速公路。

王幸男等人提案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條文修正草案,
連署將現行條文「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」等文字刪除,
新增「汽缸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下之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」,
換言之,僅限制排氣量低於250立方公分的普通重型機車;
條文還新增「汽缸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」,路權應比照小型汽車。

現行規範將機車分4種類型,排氣量低於50立方公分稱為輕型機車,請領綠色大牌;
50立方公分到249立方公分稱為普通重型機車,請領白色大牌;
250立方公分到549立方公分稱為大型重型機車,請領黃色大牌;
550立方公分以上也稱大型重型機車,請領紅色大牌。

依現行法令規定,僅有紅色大牌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汽車,可行駛快速道路,但不能行駛國道高速公路;
其餘3種顏色大牌的機車都只有機車路權,這讓同樣稱為大型重機的黃牌車處境尷尬。

王幸男等人提案讓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汽車,
除可解決紅牌無法上高速公路的情況外,還可一併解決黃牌現存路權窘況。

王幸男受訪時指出,這會期繼續選擇待在交通委員會,就是希望能幫大型重機爭取合理路權;
世界各先進國家,包括鄰近的中國、香港、韓國、日本,沒有一個國家限制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,台灣不合時宜的法令早該修正。

王幸男認為,高速公路車種單純、路況簡單,不像省道與市區道路那麼複雜,危險性相對降低;
不過,他不否認北部路段的高速公路車輛密度高,開放初期可由交通部規劃選擇車輛密集度不高路段,
例如中二高南投名間以南至南二高等,讓紅牌大型重機上路。

至於爭議已久黃牌路權,王幸男說,或許台灣高速公路不適合馬力輸出較小的黃牌大型重機,
但至少也應讓黃牌路權擴及快速道路較合理;
黃牌重機車身重且大,與普通重型機車在市區道路一樣需要待轉,反而增加騎士駕駛的危險,路權應比照小汽車。
990303

引用自:
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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